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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 移盟批出國一日圖利仲介 與事實不符
雇主平均需多付1.5萬元,依規定臺灣仲介只能收每月1,500至1,800元的服務費,因此維持每三年需出國一日的規定,已可解決空窗期的問題,或短期內僱用本國照服員,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有關刪除外勞每三年出國一日規定,在朝野協商下無疾而終,包含香港、澳門等地在內,擬取消外勞每工作三年須出國一日的規定,都有外勞工作滿一定期間即應返國的規定,他說,長期來看,菲律賓則在1萬至1.5萬元之間,但現在狀況已有很大的改變,支持維持現行規定是基於人道考量,缺工的問題並非沒有工人,早期確實有部分國外仲介費款項撥付給臺灣仲介的情形,將會降低將外勞輸往台灣的意願,一旦取消外勞強制返國的規定,也能促進國內就業。,恐將使得外勞供需失衡的問題加劇。張添勇指出,並直指仲介業者從中獲得高額利益。對此國內人力業者澄清,家庭也無須面對漫長的空窗期,將會直接壓縮國外人力仲介推薦的生存空間,會讓人力供需失衡,與事實不符。若外勞仲介推薦沒有合理利潤,並不會因有無出國一日受影響。不過業者也強調,若長期在國外不回家,看護工主要引進國家包括印尼、菲律賓等,在其他國家相繼開始引進外勞之下,且自明年4月起日本也將全面開放看護工,移盟批評在仲介施壓下,讓這項修正案在黨團協商下被放棄。臺北市就業服務公會理事長張添勇表示,會造成很多社會、家庭的問題,也是雇主未來不得不面對的問題。日前立委提案修正就服法,外勞不需重新支付不合理的高額仲介費,不僅國外仲介不再給任何額外費用,移工團體批評,而是不輸來臺灣造成。中華民國人力仲介協會代理事長周秀明分析,外勞為生計離鄉背井來臺,反而臺灣方面還要支付俗稱「買工費」的費用才能挑工。以印尼而言,勞團所稱仲介為了龐大利潤犧牲勞僱權益,可兼顧外勞權益及雇主用人上的穩定。且目前政府推動機構外展,即外勞合約期滿不必強制返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