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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 市場監管總局:保健食品包裝需提示“不是藥物”且面積不小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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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發布時間:08-2110:54央廣新媒體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央廣網北京8月21日消息(記者王子衿)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日前,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要求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在標簽專門區域醒目標示“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等內容。根據《指南》,“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警示用語區應當位于最小銷售包裝包裝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積不應小于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體字印刷。此外,《指南》要求,保健食品需要在標簽顯著位置,以“保質期至XXXX年XX月XX日”的方式清晰標注保質期,讓保質期一目了然,方便消費者選購,嚴格履行企業主體責任。《指南》還提醒廣大消費者,選購保健食品要認準產品包裝上的保健食品標志(小藍帽)及保健食品批準文號,注意標簽說明書的要求和禁忌。同時,要到正規的商場、超市、藥店等經營單位購買保健食品,并索要發票或銷售憑據。對所購買的保健食品質量安全有質疑,或遇到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宣傳疾病治療功能的,應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近年來,部分保健品商家通過在產品外包裝上寫有藥物治療功能等的字樣進行虛假宣傳的案件時有發生,錯將保健品當成藥品的消費者也大有人在。據介紹,《指南》的發布實施旨在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監管,讓企業鄭重聲明,讓公眾明白消費,讓保健食品不是藥品深入人心。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治理保健食品虛假宣傳、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需要企業自律、恪守底線,需要監管部門持續發力、久久為功,以“零容忍”的態度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以“釘釘子”的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食品安全的決策部署。據悉,《指南》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指導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加強《指南》宣貫,引導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規范標注,嚴管保健食品,嚴打虛假宣傳,凈化保健食品市場。相關搜索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保健食品查詢保健食品監管和管理的區別國家監管監管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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